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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旭

2015年04月07日 11:45:31  来源:中国书画收藏频道

张旭,唐代书法家。生于唐上元三年(675年),卒于玄宗天宝九年(750年),初仕为常熟尉,后官至金吾长史,人称“张长史”。其母陆氏为初唐书家陆柬之的侄女,即虞世南的外孙女。陆氏世代以书传业,有称于史。张旭为人洒脱不羁,豁达大度,卓尔不群,才华横溢,学识渊博。与李白、贺知章相友善,杜甫将他三人列入“饮中八仙”。是一位极有个性的草书大家,因他常喝得大醉,就呼叫狂走,然后落笔成书,甚至以头发蘸墨书写,故又有“张颠”的雅称。后怀素继承和发展了其笔法,也以草书得名,并称“颠张醉素”。 张旭性格豪放,嗜好饮酒,常在大醉后手舞足蹈,然后回到桌前,提笔落墨,一挥而就。有人说他粗鲁,给他取了个张癫的雅号。其实他很细心,他认为在日常生活中所触到的事物,都能启发写字。偶有所获,即熔冶于自己的书法中。当时人们只要得到他的片纸支字,都视若珍品,世袭真藏。那时候,张旭有个邻居,家境贫困,听说张旭性情慷慨,就写信给张旭,希望得到他的资助。张旭非常同情邻人,便在信中说道:您只要说这信是张旭写的,要价可上百金。邻人将信照着他的话上街售卖,果然不到半日就被争购一空。邻人高兴地回到家,并向张旭致万分的感谢。

张旭的书法,始化于张芝、二王一路,以草书成就最高。史称“草圣”。他自己以继承“二王”传统为自豪,字字有法,另一方面又效法张芝草书之艺,创造出潇洒磊落,变幻莫测的狂草来,其状惊世骇俗。相传他见公主与担夫争道,又闻鼓吹而得笔法之意;在河南邺县时爱看公孙大娘舞西河剑器,并因此而得草书之神。颜真卿曾两度辞官向他请教笔法。张旭是一位纯粹的艺术家,他把满腔情感倾注在点画之间,旁若无人,如醉如痴,如癫如狂。唐韩愈《送高闲上人序》中赞之:“喜怒、窘穷、忧悲、愉佚、怨恨、思慕、酣醉、无聊、不平,有动于心,必于草书焉发之。观于物,见山水崖谷、鸟兽虫鱼、草木之花实、日月列星、风雨水火、雷霆霹雳、歌舞战斗、天地事物之变,可喜可愕,一寓于书,故旭之书,变动犹鬼神,不可端倪,以此终其身而名后世。”这是一位真正的艺术家对艺术的执着的真实写照。难怪后人论及唐人书法,对欧、虞、褚、颜、柳、素等均有褒贬,唯对张旭无不赞叹不已,这是艺术史上绝无仅有的。他被后人尊称为“草圣”。 熊秉明《中国书法理论体系》说:“张旭是中国书书法史上一个极重要的人物。他创造的狂草向自由表现方向发展的一个极限,若更自由,文字将不可辨读,书法也就成了抽象点泼的绘画了。”

有《郎官石柱记》传世,是最为可靠的张旭真迹,原石久佚,传世仅王世贞旧藏“宋拓孤本”。《严仁墓志》,书于天宝元年(742),1992年河南洛阳出土。

(责任编辑:常丽丽)